校内各单位:
大学与城市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我校倾力打造的枢纽性综合科研平台,是深耕城市发展前沿问题、破解城市化 进程中现实难题,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促进大学与城市融合发展的前沿阵地。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城市研究领域的学术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研究院现面向校内公开遴选特聘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研究。聚焦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教育与助力产业发展、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大学就业创业等问题研究。
(二)产业经济发展研究,包括产业规划、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现代化研究,特别要聚集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都市文化创意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经济发展研究等。
(三)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聚焦城市转型发展与品质提升, 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人口发展、城市法治建设、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研究等。
(四)大学与城市发展评价研究。开展大学与城市发展的评 价理论、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等研究,通过聚焦城市管理效能、财政绩效评价、城市教育发展评价,致力于大学与城市发展的评价实证和评价应用,为大学与城市发展的决策和管理提供评价支持和评价参考。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 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二)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取得过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主持过市级以上纵向课题,或者承担的横向课题合同经费总额达2 万元以上,或者在本校规定的“C 类 ”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
(三)愿意积极承担和参与研究院有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 活动、纵向项目研发、横向项目合作、联合技术攻关、项目评审评估、咨询论证及研究院组织的其他调研活动等。
(四)善于沟通协作,能够融入多元化的科研团队,推动项 目高效落地。
三、聘期与待遇
(一)特聘研究员聘期为2 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 否续聘。
(二)具有竞争力的科研经费支持。研究院将结合科研成果、 项目平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贡献度,按照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三)研究院依托我校省级社科联平台资源,为特聘研究员 提供广阔研究空间与深度学术支持,优先推荐包括学术交流活动、 重点项目申报、横向课题合作、咨政成果报送上级部门等。
四、遴选程序
(一)各单位把《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广泛动员, 采取组织提名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申报。
(二)申请人填写《东莞城市学院大学与城市发展研究院特 聘研究员申请登记表》。
(二)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四)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候选人员进行评议,审定后入库, 发放聘书。
五、其他
申请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申请人于4 月 15 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发展规划与改革办公室(行政楼425办公室,联系人 :黎国荣),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guorong@dg cu.edu.cn。
附件:东莞城市学院大学与城市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