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市社科联、社科院第二批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社科联、东莞市社科院《关于推荐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第二批特约研究员的函》,现组织申报市社科联、社科院第二批特约研究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特约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对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有深入了解和研究,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1项本研究领域的市级(含)以上课题,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论文。 2.撰著并发表过社科类论文或出版过社科研究类专著,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高社会声望的知名社会人士。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领导经验的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一定研究能力,关心支持东莞社科研究事业的优秀企业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受聘特约研究员将获颁发证书,在东莞社科网专栏公布个人简介,承担市社科联(院)相关课题申报、项目研究、学术交流合作等工作,并依据《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修订)》管理。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6月24日17:00前,将《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推荐表》(申报人签名)《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推荐汇总表》(部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行政楼427,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word版发至邮箱kejichu@dgcu.edu.cn,邮件名请注明“部门名+2024年特约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推荐表 附件2.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3.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