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通知公告
纵向项目类
知识产权类
会议讲座类
关于申报广东省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13632 发布时间:2023-06-02 07:15:50.0

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该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及研究要求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主要围绕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民办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民办高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质量文化建设、教育数字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教学创新等领域。

(二)研究题目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题目字数最多不超过25 个字。

(三)研究内容

申报的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既要立足广东民办高校实际,也要提高站位、拓宽视野,通过课题研究有助于服务广东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四)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五)课题经费

本课题自筹经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请学校统筹安排,具体额度由申请学校确定。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 个专委会项目申请。

(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告通报。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是为具有约束力的自主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621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将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kjc@ccdgut.edu.cn,邮件名请注明(2023民办教学课题+部门名称)。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教学科研部

                                     202362


Title
CopyRight © 2004-2021 东莞城市学院科研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
  电话:(0769)23382811   传真:(0769)2338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