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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横向项目
技术合同登记
科研经费报销
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流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583 发布时间:2021-12-15 00:00:00.0

一、立项条件

1.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除纵向科研项目以外,通过与学校签订合同(协议)等形式,并在学校科技处登记立项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委托招标、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等科研项目,以及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中技术合同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文本格式(技术合同文本模板见附件1)。其他项目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文本内容包括项目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委托方资助项目经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等内容。一般而言,理工科横向课题对照技术合同认定规则(附件2),选择合适的合同模板;人文社科类横向课题无固定合同模板。

二、办事程序

1.项目负责人与企事业单位洽谈后,先拟定合同草稿(文本格式必须规范),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查可行性、履行能力、人力资源配置和时间进度安排等,填写《东莞城市学院合同审批单》(附件3),由所在的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上4份合同(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进行审批。经科技处、财务处、学校办公室等所有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填写并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

2.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至少一式4份(科技处一份,财务处一份,企事业单位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如果明确谈拢横向项目合作,一并填写《东莞城市学院开票申请》(附件4),报送科技处、财务处。待经费到账后准予立项。

3.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经费支出、结题验收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承担全部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服务活动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以及合同规定,开展科学研究并规范使用经费,认真履行合同,并依照《东莞城市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东莞城市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横向科研项目签订合同若为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见附件5)规定,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学校对口的技术合同认定机构为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将享受增值税优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政策优惠(详见附件6)。

3.技术合同认定业务办理指南详见附件7,或咨询科技处。

四、办事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科技处207室,吕老师0769-22382819。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流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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